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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泰斗韩德培的人生传奇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7-08 10:34  打印此页  关闭

 图为:青年时期的韩德培

图为:上世纪80年代初期,韩德培先生与夫人殷昭在武大校园

 

    韩德培教授是我国当代法学家、教育家,国际私法领域的权威学者。1980年,创建全国高校中的第一个国际法研究所,1981年创建全国唯一的环境法研究所。现任职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并兼任国际研究所名誉所长,环境法研究所名誉所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国环境与资源法学会名誉会长。

    翻开1984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在为数不多的“当代中国的法学人物”专栏中,有一个听来并不陌生的名字——韩德培。作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学的一代宗师、中国环境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韩德培先生的名字链接着太多的光辉。在这光辉背后,则是他曲折一生中的一个个传奇。

    一、一次听课,改变了一生

    1911年,韩德培生于江苏如皋。其祖父韩大兴是曾跟随石达开南征北战的一名副将。孩提时代,他在祖父口中的戎马生涯里,秉承刚正不阿的浩气;也在家境败落、慈母早逝的不幸里,品尝世事炎凉。

    1930年,韩德培考入浙江大学史政系,但一次旁听课却改变了他的志向。一次法理课上,时任中大法律系主任的谢冠生教授说:“法律就是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这句话激起了韩德培学法的兴趣。他曾回忆,谢教授讲课只拿一支粉笔,却能把一般人心目中觉得枯燥无味的课程讲得趣味无穷。后来,韩德培多次去旁听谢教授的课,教室里坐不下时,他就站在窗外听。

    再后来,韩德培找到谢教授,恳谈自己矢志学习法律的理想。“从史政系转到了法律系,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但我无愧于我的选择!”最终成为一代法学大家的韩德培,曾如此评价自己当年的决定。

    二、哈佛归来,落户珞珈山

    1934年,韩德培从中央大学法律系毕业,出身贫寒的他一边做学报主编,一边等待时机考取公费留学。

    5年后,中英庚款董事会在中国招留英公费生。24个名额中,韩德培得到攻读国际私法的唯一名额。“本来机票都拿到了,却因欧战爆发,未能成行。等了将近一年,最后,和钱伟长等24人,改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学习。1942年,我才去成了哈佛大学。”

    三年后,应著名法学家、时任武汉大学校长的周鲠生的邀约,他回到武汉大学担任法律系教授。后来,他又兼任法律系主任、校务委员会常委兼副秘书长、副教务长兼法律系主任。

    韩德培的家乡如皋,“皋”是“水边的高地”之意。武汉东湖边的珞珈山,也是名副其实的水边的高地。韩德培从如皋的乡野走向哈佛的大堂,又从异国的土地踏上中国重镇武汉,在美丽的珞珈山一待,便是整个余生。

    三、心系国家,求教董必武

    1945年秋天,韩德培给曾在日本研修过法律的董必武写信,在信中请教了两个问题:未来的新中国是否需要法制建设?应该怎样进行法学研究?

    董必武的亲笔回信很快到达:新中国当然需要法制,没有法制不行;研究法学需要理论联系实际,研究中国的法学就必须联系中国的实际。

    新中国成立后,时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的韩德培,就如何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才能适应建设新的国家的需要,再次请教董老。董老的回信坦诚依旧:学习马列主义理论,了解党的政策,这样就能把握法学教育的方向;法学教育,我们要学苏联,同时也要借鉴西方的经验。韩德培顿时觉得心里有了着落。

    1955年前后,董老到武汉视察,特意约韩德培来聊聊。见面后,董老平平和和,没一点架子。韩德培的紧张不安一下子消失了。

    四、岁月动荡,仍追求光明

    韩德培一直追求正义和真理,但劫难却再次降临。1957年,他在反右运动中被打成“右派”,免去了一切职务,遣送到劳改农场。

    蒙受不白之冤达21年之久,但韩德培在那“风雨伴鸡鸣”的日子里,始终没有低头。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韩老曾回忆起这段岁月。当时他说,“(那时)我并没有消沉,相信总有一天,会云开见日。”

    文革结束后,韩德培开始重建武汉大学法律系。他通过各种途径将以前的教师调回任教,仅一年时间法律系就能够招收本科新生和国际法研究生。武大法律系从此又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

    1980年,韩德培在武大建立了全国首个国际法研究所;一年后,又建立了亚洲第一个环境法研究所。如今,这两个所都已是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提到这些,韩德培曾笑言,“我也算是为武汉大学争了光。”

    五、书写报告,为国挽回损失

    韩德培造诣最深的领域是国际私法。简单地说,国家与国家之间法律不同,如果民商事纠纷涉及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该按谁的法律来解决?国际私法就是在解决这种法律冲突中发展起来的。

    1981年,我国国民经济计划进行幅度较大的调整,需要终止“文革”后期签订的几个重点工程项目的涉外合同。合同的另一方——日本、联邦德国等公司提出,终止合同可以,但中国要赔偿100%的经济损失,还要加上因此导致的间接损失。账算下来,多达好几亿美元。

    有关部门想到了韩德培。韩德培专程赴京,和法学家周子亚一起研究了合同书和国际上有关法律条文,并写出一份报告。报告引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日德两国民法典,说明了中国公司并不是根本违反合同,不应当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只能进行“适当补偿”。报告还指出,对方也具有采取合理措施帮助减轻损失的责任。根据这份报告,经过谈判,国家的损失减少了3/4。

    六、燃尽余热,寄望后来人

    进入晚年以后,韩德培还经常跟家人说,他这一代法学研究者失去了太多宝贵的年华。他曾说,“我在法学领域的建树,还远远未能达到我青年时代对自己的期望。”于是,他悉心栽培年轻人,在最后的岁月里,还亲自带着博士生。

    两年前的一个冬天,他曾说,“过去我看学生的文章连标点的错误都看得出来,现在就是用放大镜也看不出来了。”接着又补充说,“我现在只能通过谈话指导一下学生。”言语中竟流露着歉疚。

    韩德培在2000年曾写下一首《九十有感》,充分表达了他心中对法学、对学生的爱。诗云:岁逢庚辰年,九秩入高龄。虽云桑榆晚,犹存赤子心。满园百花放,盛世万象新。鞠躬尽余热,接力有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