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报道,被称作“中国专利第一案”的浙江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施耐德电器天津公司专利侵权案,昨天在再次审理前达成和解,施耐德天津公司将向正泰集团支付赔偿金1亿5750万元。
双方协议规定,和解生效15天之内,施耐德天津公司向正泰集团支付赔偿金1亿5750万,约为索赔额3.3亿的一半,此外双方还达成了一系列全球和解计划。
浙江省高级人员法院院长齐奇:“本协议签署履行后,双方就本案不存任何争议,经审查,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2006年8月,正泰集团起诉施耐德取得销售收入8.8亿多元的5款产品都侵犯了正泰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正泰集团向施耐德索赔3.3亿元,创下了中国知识产权案的最高价,堪称中国专利第一案。据了解,目前外方起诉中方侵权案件是中方起诉外方的7倍。这次诉讼案是中国民营企业正泰集团较量世界五百强企业法国施耐德公司,因而备受关注。正泰方代理律师刘道臣表示,近年来,中国企业在专利领域不断取得进步,必须同样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
刘道臣:“其实我们中国人有很多有价值的专利,只不过在保护意识上,我们和国外的跨国公司还有一定的差距。”